贵溪市农业生态科技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厂房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2024-07-23 作者: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贵溪市农业生态科技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厂房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好的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并征询群众建议和意见。
一、项目建设地点
贵溪市农业生态科技园
二、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
本项目为贵溪市农业生态科技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厂房项目,规划总用面积65237.13平方米,合约97.8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68000平方米,其中生产建筑面积约56600平方米,配套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400平方米。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2#、3#、4#、5#、8#、9#、11#标准丙类厂房,建筑面积49000平方米,6#职工宿舍4000平方米,7#综合服务中心5900平方米,10#丙类冷库7600平方米,大门1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400平方米。并建设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强弱电工程、室外消防工程、道路及广场硬化、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容积率1.30,建筑密度41.23%,绿地率10%。设置机动车停车位150个。
三、建设工期
24个月(2024年9月至2026年8月)。
四、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投资为26941.87万元。资金来源为专项债资金及单位自筹。
五、稳评工作内容及程序
稳评主要工作内容:在开展前期调研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拟建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的识别,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源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稳评基本程序:委托开展稳评→充分听取意见→全面分析论证→确定风险等级→提出评估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辐射范围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2)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与生态、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生产和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4)项目决策、准备、施工、运行阶段对社会稳定影响的因素;
(5)最关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6)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提出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予以研究。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贵溪市白鹤湖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涂晨旭 联系电话:15007012351
地址: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白鹤湖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一楼
2、稳评单位
单位名称:江西省江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舒女士 联系电话:0791-86209362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吉成大厦
江西省江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